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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渝0243破4号重庆家和琴森木业有限公司车辆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6 10:12 浏览量:1386

      

 重庆家和琴森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1年5月10日10时至2021年5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重庆家和琴森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网址: 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包括标的物过户等相关内容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拍卖标的物中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破产拍卖标的:重庆家和琴森木业有限公司破产资产位于彭水自治县保家镇大河坝村1组的汽车。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

1、渝HG9857大众牌小型轿车,规格型号FV7162FAAGG,购置日期为2014年2月25日,行驶里程约152665公里。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值合计:3.87万元。起拍价:3.87万元,保证金:4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15923220586 )。

三、 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时间请提前来电预约,有意者请与辅拍机构重庆汇丰拍卖有限公司(电话:023-65392228、18883918416曾先生)联系具体事宜。

四、 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次拍卖  优先购买权人存在。

如有优先购买权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公示如下信息:

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3、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4、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5、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拍卖成交后,管理人负责按照现状移交。

2、标的物能正常启动,但现闲置因此不保证现在能正常启动。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存在违法未处理和逾期未检验, 现闲置,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损失。

5、标的物车辆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买卖双方税、费等,全额由买受人承担。

6、标的物车辆移交时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路桥费、违章罚款、保险费、滞纳金等)及违章扣分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重庆家和琴森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拍卖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8、买受人付清全款后应及时办理交接并自行办理过户事宜。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起十日内向管理人完成竞拍尾款支付。

账号名称::重庆家和琴森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支行

账  号:970102029000240618

 4、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5、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

 

 

重庆汇丰拍卖有限公司: 023-65392228、18883918416曾先生

管理人咨询电话:15923220586  张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咨询监督电话:023-78811397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重庆家和琴森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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