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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强清146号广州市番禺区江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商铺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6 10:16 浏览量:1402
拍卖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江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将于2021年5月21日10:00-5月22日10:00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权的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广州市番禺区江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商铺)。清算组现就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广州市番禺区江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工业路27号10幢首层商铺,建筑面积:415.4平方米,评估价:4,984,800元,起拍价:4,984,800元,保证金:498,480元,增加幅度20,000元。
特别提醒:
1、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98,48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清算组指定账户。
2、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清算组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账号:30205682000272,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交款时注明破产案号“(2020)粤01清申82号”,款项性质“江南物业拍卖尾款”,以便查收)。
3、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清算组(联系人:梁承雍,联系电话:13712948243,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 21 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4、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清算组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竞买成功后,在约定的15日内未能全额支付剩余竞买款项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移交与过户
竞价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清算组出具情况说明等合法文件的,清算组予以配合。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出让金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竞价标的所涉及可能产生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清算组索偿。
广州市番禺区江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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