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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忆欣达包装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6 10:37 浏览量:1730

四川忆欣达包装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债权登记公告

井研县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决定对四川忆欣达包装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四川忆欣达包装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为查明四川忆欣达包装有限公司负债情况,特发布此公告,通知各债权人向临时管理人登记债权。

一、债权登记主体

对四川忆欣达包装有限公司享有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向临时管理人申请登记债权。

二、债权登记期限

债权登记截止日为:2021 年 1 月 22 日,请各债权人务必于债权登记期限届满前到临时管理人处登记债权。

三、申请登记方式(任选其一)

1、现场登记: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 点--12 点,下午 2 点--6点(法定假日除外),地址乐山市井研县千佛镇兴盛路 13 号四川忆欣达包装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彭律师18982060106,肖律师 18224058076。(注:为了减少各债权人现场登记等待时间,请选择现场登记的债权人提前与临时管理人预约)

2、邮寄登记:通过中国邮政 EMS 快件寄送,邮寄地址乐山市井研县千佛镇兴盛路 13 号四川忆欣达包装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办公室,收件人及电话:彭律师 18982060106 , 肖 律 师18224058076。(注:选择邮寄登记方式申请登记的,临时管理人将视情况另行通知债权人核实相关债权凭证等资料原件)。

四、注意事项

债权人申报登记债权时应提供的具体资料以及债权登记的相关规则请查看《债权登记指引》,并请按《债权登记指引》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四川忆欣达包装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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